思维,写作的不竭动力

2020-06-08 00:00 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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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康德,一生执教哲学。退休后很多人问他:您的教学体会究竟是什么?他总结了一句话:我不是教哲学,而是教人们哲学的思考。此话后来演变为很多版本,例如:我不是教数学,是教儿童学数学;我不是教语文,是教儿童学习语文……

学科教学有了哲学的依据,一下子就征服了一线教师。但我们还可以回到此话的源头,关注藏在话尾而又必须提起关注的词——思考。哲学的意趣在于思考,哲学的实质就是思考。写作呢?我们大多关注“写作教学”,所以一直争论的是“如何教”的操作问题。其实,可以先回到“写作”本身,了解写作的真相,发现驱动“写”的根本力量。之后,“如何教”这一类操作中产生的问题以及答案,就能水落石出,顺理成章了。写作需要思维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语言和思维的关系,早有恢弘的论述,具有强大的与理论和事实依据。但我们对写作的核心动力——思维的认识,还存在几个误区,还有一些侥幸,认为在某些方面,某些时刻,写作是不需要思维的。本文从四个方面提供思考的结果,提出“思维,写作的不竭动力”这一观点。

一.

思维,本是人的机能。

思维,越写越活么?思维与写作一起进步演变么?这是人们的疑惑之一。

古人(唐甄)言:心,灵物也。不用则常存,小用之则小成,大用之则大存,变用之则至神。经常写,会让心变得灵巧。灵巧,就是思维活跃的表现。这不是古人的臆测,而是有着解剖学的佐证。人体肌肉中有一种感觉器叫纺锤肌。附在其周围的肌肉,由于动作呈紧张状态时,其本身也会受到刺激。这一刺激立即通过神经传导到延髓网状结构处,使意识作用趋于活跃,帮助集中注意力的脑干的重要组成部分,发挥更大的作用。因此勤于动笔的人,头脑更见灵活,思维更见畅快,并且常常能有创造。所谓“智慧在指尖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。可见,写作让人思维灵活,思维品质就在写作中得到提升。越写,头脑越灵,思路越活。脑科学家推算人的神经元每秒可接受的信息量为十四比特,最大可达二十五比特。这就是说,一个人的脑容量可容下的信息相当于7、8亿册的书籍。可见,人脑的承受力及其潜在的发展力,足以应对人类自身搅动起来的智慧风暴的袭击,关键在于有没有开发。如果写作能让大脑灵活,能实现开发思维的功能,那么就可以让思维成为迎接挑战的核心战斗力,让写作成为思维生长的源源推动力。

是这样的么?思维在写作中,是处于内部且起到至关重要的元素么?

歌德在创作自述中讲:“在我漫长的一生中,确实做了很多工作,获得了我可以自豪的成就。但是说句老实话,我有什么要真正归功于我自己的呢?我只不过是有一种能力和志愿,去看去听,去区分和选择,用自己的心智灌注生命于所见所闻,然后用适当的技巧把它们再现出来。”歌德的话,给好多抱怨“生活平淡”的人以当头棒喝。请不要责怪生活,你尽可以埋怨自己是否具备发现的能力,是否保有一颗惊喜之心。假如有,再平常的生活也会在你的关注下变得精彩。你所要做的,仅仅是“区分”,什么是我要的;“选择”,什么可以为我所用;“ 心智灌注”,我应着力表现什么。这一切,不就是写作,不都是思维的结果么?思维和生活的联合,让你拥有“可以自豪的成就”,这一成就,不正是通过写作反应和留存下来的么?请不要怀疑与轻视这样的“成就”,有思想的文字,是有着统治者都难以企及的永痕魅力的。巴尔扎克在《论艺术家》中给与如此的评价:一个人能思想,才是真正力量无穷无边的。帝王统治人民不过一朝一代而已,艺术家的影响却能延绵整整几个世纪。

二.

灵感,是思维的结果。

曹雪芹创作红楼梦,“批阅十载,增删五次”。古人言“吟安一个字,捻断数茎须。”“两句三年得,一吟双泪流”。与这样的苦吟相比,灵感的鲜活与生动,真让写作研修者感到可望而不可即。反对思维在写作中作用的,重要的依据是看到了灵感的存在,领略到了灵感的独特魅力。因此有人说:精彩的写作,更多需要的是灵感。

灵感,几乎被认为是“可遇不可求”的天赐,或者是与生俱来的天赋。如此一来,后天的修炼与努力自然都打了水漂。的确,灵感在写作中产生巨大作用,也在作家的创作故事中屡见不鲜。很多“意外”造就的精彩,都成为写作历史上津津乐道的奇闻轶事。

而写作心理学的研究发现,灵感并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,更非偶然。写作上的灵感,在思维学中属于“灵感思维”。灵感思维的产生,可以看做是写作主体的一种心理功能,是人脑在高度亢奋的情况下,在信息纷繁复杂并相互沟通时造成的最佳思维状态。请注意,灵感本身就是一类思维。只是在此类思维中,思路特别活跃,结果跳出特别敏捷,构思容易获得成功。正因此,鲁迅才说:“我有一言应记取,文章得失不由天。”灵感,实际上犹如“十月怀胎,一朝分娩”,是长期思维后的迸发,是一种思维汇集后的瞬间体现。虽然随机性很强,但唯有思维才是迎接灵感降临的最佳准备。

我在近二十年设计了数百节游戏作文课例,很多时候都是在瞬间完成。但我从来没有仰仗过“灵感”,我一直坚信这些扑面而来,找上们来的“灵感”,都是长期积累的潜意识的“看见”与“发现”。例如,我设计的《为你点菜》,先创设情境,让小孩假设请长辈吃饭,为不同特点的长辈点一道菜,让大家满意,周全地为大家着想。此文写作有创意,有爱意,很受小孩喜欢。设计中灵感喷涌,但真切感受到源于生活。日常,我们总是接受长辈的宠爱,精心按照我们的喜好烹饪美食,尽心尽力给我们照顾。这些生活元素汇聚在一起,激荡而成“灵感”,经历换位思考,逆向思维,设计时自然思路顺畅,小孩写出的文章也能真诚感人。灵感,从来不是无根之水,生活,是灵感的源泉。

三.

命题写作,思维起到决定作用。

之前谈到的,大多属于自由写范畴。写作中,最让人难以接受,最感到应付了事的,属于“耳提面命”式的。受命而作,思维能起到的作用大么?要知道此类写作又是“重头戏”,是绕不开的话题。

与“命令”相对的是自然。我们对自然天成的惊叹,对大自然鬼斧神工的赞美,会让我们回避对思维的认识。只在此山中,云深不知处。自然,那样精致到无以复加的状态,怎么是思维所能抵达的?在自然美面前,思维似乎显得无力。“复归婴儿”“复归无极”“复归于朴”,老子的《道德经》,极其崇尚自然。写作中的自然美,必定是审美的高级境界。回到命题写作范畴之中,我们能借助思维超越现实么?

马克思在《资本论》第一卷中说:“蜘蛛结网类似织工纺织,蜜蜂用蜡来造蜂房,使许多人类建筑师感到惭愧。但是就连最拙劣的建筑师也比最灵巧的蜜蜂要高明。因为建筑师在着手用蜡来造蜂房之前,就已经在头脑里把那蜂房构成了。劳动过程结束所取得的劳动成果,在劳动过程开始时就已存在劳动者的观念中了,已经以观念的形式存在了。它不仅造成自然物的一种形态改变,同时还在自然中实现了他所意识到的目的,这个目的就是他对动作的方式和方法的规定,他还必须使自己的意志去服从这个目的。这个服从,并不仅在一些零散动作上,而且在整个劳动过程中,各个劳动器官都要紧张起来。”可见,人类思维的这种超前性是动物无法比拟,也是改变自然的最强大的力量。写作,如同建筑师一样,在作前注重构思,让思维主导中的“预写”成为先锋部队;让随之而来的“起草”成为一种动态思维的调整;让“修改”与“校正”在整体思维中进行;让发表在功能思维中显见。写作的全过程,都因思维带来意想不到的改变。所以,梁启超在《作文教学法》中就指出:“作文必须先将自己的思想整理好,并将以整理的思想写出来。”思维先行,就是决定写作方向,写作品质,写作结果的关键因素。

命题作文中,思维起着核心作用。在这一点上,我国的教育学者的观点惊人地一致。例如叶圣陶说:“命题作文不仅练笔,实为训练脑筋,使其就某一事物详悉思之。思之既名,取舍自定,条理自见……由作文练习启其精思之途,逐渐养成良习,则其效不仅在于能作文而已。”而朱光潜更是将其形象地比喻成指挥作战。他的《美学文集》第二卷中记载:一篇文章中每一个意思和字句就是一个士兵。你在调用之前需加一番检阅。不能作战的,一律淘汰。只留下精锐,让他们各站各的岗位,各发挥各的效能。排定岗位就是排兵布阵,在文章上叫做布局,在调兵布阵时,步兵、骑兵、炮兵、工兵等须有联络,照顾;将军、校官、侍卫等需按部就班。全战线的中坚与侧翼,前锋与后卫,需有条不紊。虽是精锐,如果排布不周密,纪律不严明,那就成为乌合之众,打不来仗。文章的布局也就是一种阵势,每一段就是一个队伍,摆在最得力的地方,才可以发挥最大的效用。

暑假结束后,我的儿子受命要写一篇《读后感》。他选取了我为他而写的《科学怪人——莫名其妙学语文》一书。未经思维介入时,他想要用“摘抄一段+简单几句感受”的方式,凑成一篇上交。如果真的那样写,那就是浪费时间了。正如列宁所说:罗列一般的例子是毫不费劲的。但这是没有任何意义或者完全起反作用的。因为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,一切事实都有它的个别情况,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,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,那么事实不仅是“胜于雄辩”的东西,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。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,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,而是片段和随便挑选出来的。那么,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都不如。因此,我让他先构思,在思维的运作下尝试写独特的一篇《读后感》。基于他要读的书是我为他而写的,书本就很特别,就带着我和他之间的亲情。所以,在触发思维的主导下,在“亲情”这一立意关键词的启发下,经过构思,儿子马上就拟定文题《特别的阅读》。文题一定,开篇自然流出。他写道:你曾经读过那么多书,是否读过一本为你写的书呢?相信你没有。然而,我却有这样的特殊经历。这就是我爸爸为我写的《科学怪人——莫名其妙学语文》。”之后,他写了“为什么要写这部书”谈了他所了解的创作目的;写了他眼之所见的“爸爸在每一个清晨,早早起床为我写作”的创作经历和感受;写了自己独特的阅读感受等。全文表达出一种对亲情的理解。这是一篇在思维主导下产出的最佳读后感。所谓的“最佳”,对于作者来说的,完全是一次可贵的真实创作;对于我这个特殊的读者来说,无疑是能极其让我感动的佳作。可见,在思维的作用下,即便是命题作文也能够写出精彩。相对与自由创作而言,命题的约束,看起来是对思维的限制,但也可以认为是对思维的一次聚焦,依题而作;命题中的题眼,则是对思维的一种启发,启发思维向允许的方向发散;命题中的要求,则给了思维横向与纵向的关联。命题写作,是在规约之下的另一种思维舞蹈状态。

四.

趁热不打铁,思维让思想在冷却后结晶。

写作是表情达意的,在情感特别充沛的时候,思维好能起到作用么?怀疑的人有着三重顾虑:其一,写作中存在的情感,是喷涌而出的,不需要思维。情感在瞬间爆发,突如其来,思维怎么能跟得上节奏?其次,思考后表达,有可能让情感“蒙羞”。中国人讲究“有话直说”,主张“实话实说”。经过思维运作后的表达,说的未必是实话。真正带有情感的表达,不需要也似乎不能用思维来修饰。第三,情感来得快,去得也快,其间,无法思考,是所谓的“来不及多想”。

如此的理解,其实是对写作中的情感缺乏认识,把自然的情感和写作中的情感混为一谈。不妨从第三点说起。要说快,没有什么比“心意”更快了。《庄子·秋水》中记载一个故事:夔怜蚿,蚿怜蛇,蛇怜风,风怜目,目怜心。大概的意思就是一条腿的神兽夔特别羡慕蚿,因为蚿比它脚多;蚿又羡慕蛇,因为蛇没有脚却比蚿行走得还要快;蛇又羡慕风,因为风比蛇要移动得更快;风又羡慕人的眼睛,因为风没有到,人的目力已经到了;目光最终羡慕人心,当目光未及的时候,人心可以抵达。可见,心的速度,无一能及。而“心”就是思维了。

而杜威在《我们如何思考》一书中,提及写作的三个意义。其一为影响他人,其二为交际交往,其三为启发智慧。这三个意义,与写作中的情感完全匹配。首先,写作中的情感,应该是作者传递出的一种信息,表达“我是怎样的”。这样的信息通过文字呈现,富含情感,能达到影响他人的效果。其次,写作中的情感,应该是具备一定的功能,表达“我想怎么样”。作者的情感通过文字发表出来,经读者阅读后产生心心相印的共鸣,共情,“心有灵犀,一点就通”。在此情感的催化,交往就开始了。我们曾经一段时间流行“交笔友”,就是“纸上谈情”的交往。最后,写作中的情感是一种智慧,表达“我会怎样”。这种智慧用文字显示出来,定格下来,对自己,对他人,对所有的读者的人生,都具有启迪作用。我们读到很多具有智慧的文字,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、生活观念,其实就是被作者蕴藏在文字中的真情打动,就是被情感中带有的智慧影响。

写作中,思维让情感得以充分发挥,成为具有意义的,能被人接受的情思。不经思维加工与梳理的情感,可能是一种发泄、一次泛滥,或是限于孤芳自赏,局限在自满的时空中。读者无法介入,不能参与共享。并不是说这就不是写作,只是要认识到这样写的价值缺损。和写作相通的各种形式的艺术,也是主张对情感的约束后表达。如黑格尔说:把痛苦和欢乐尽量叫喊出来并不是音乐。感情,是需要回味、咀嚼、提炼、熔铸的,是需要经过一个冷处理的过程。这个人处理的过程,实际上拉开的是一个审美的心理距离,是给思维留下一个沉淀的时空。正所谓“痛定思痛”。鲁迅说:我以为感情正烈的时候,不宜作诗。否则锋芒太露,能将“诗美”杀掉。狄更斯在《谈演员》中,居然提出这样的问题:你是否在朋友或爱人刚死的时候就去做哀悼呢?不!谁趁这种时候去发挥诗才,谁就会倒霉。只有等到激烈的哀痛已过去,当事人才想到幸福遭到折损,才能估计到损失。这一切讲的都是一个道理,用朱光潜先生的文艺美学来概括“艺术家不可趁热打铁”。

思维,是写作的核心动力,不思维,无写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