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之于未有

2023-01-25 00:00 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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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。——《道德经》

【释义】:做事要做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,处理祸乱一定要在祸乱发生之前。

【感悟】老子提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观点。事物在量变之中,但还未形成质变之前,有的尚处于萌芽状态,就要及早动手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