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自治区小作家协会企业会员入会细则
一、会员资格的确认:
凡有固定经营场所,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,生产或经营适合青少年消费的产品或服务的工商企业均可加入。
二、企业会员享有以下服务:
符合会员资格的企业单位,缴纳年度会费800元,签订合作合同,即可成为内蒙古小作家协会企业会员。企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1、一年内在《小作家》杂志的正式版面上(共10次)、小作家网站上刊登企业名称、地址及折扣,凡有网站的企业会员可与小作家网交换链接。
2、在《内蒙古小作家协会个人会员手册》上刊登全部企业会员的名称、地址及折扣额度。并可应会员单位的要求,做进一步的宣传广告。
3、每月免费赠送《小作家》杂志一份。
4、在会员单位放置一块30×20CM的“内蒙古自治区小作家协会企业会员”铜匾一块。
5、会员单位可与小作家协会联合举办一些特定内容的活动。
三、企业会员行为
1、企业会员需承诺为小作家协会个人会员提供某种商品一定的折扣(折扣额度由会员单位自定);而且在合同期内不可撤消。
2、会员不按时续交会费,视为自动退会。
3、会员退会需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铜匾。
四、其他条款:
内蒙古自治区小作家协会法定地址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路318号内蒙古文联大楼212室。企业会员的入会事宜由协会会员部及各地工作站负责。服务监督电话:
电话:0471—6934536 4921891
下载企业入会登记表